一年半时间,非法集资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2016年1月14日,引发全国广泛关注的“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的21名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金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再次为投资者敲响了“谨防上当受骗”的警钟,也为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如何打击与防范此类涉众型金融犯罪提出了新的课题。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镇江市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共办理金融犯罪案件42件68人,其中,2013年4件5人,2014年17件29人,2015年21件34人。在涉案金额方面,超百万元的有4件,超千万元的有4件,过亿元的有13件。在42件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件,集资诈骗7件,伪造金融票证5件,金融凭证诈骗两件,票据诈骗两件,骗取贷款1件,高利贷1件,贷款诈骗1件。“我们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涉众型金融犯罪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危害经济秩序、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亟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镇江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绪平说。
手段复杂化形式职业化
据周绪平介绍,涉众型金融犯罪有四大特点,首先是作案手段复杂化程度高,复合型案件多发。在涉案主体上,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既有金融从业人员,也有金融业以外的不法分子;有企业高管,也有一般员工;有自然人也有私营企业、贷款公司等单位法人。
在涉案领域上,42件案件不仅涉及银行、保险、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还涉及4家合作社、两家投资公司和1家担保公司以及化工、食品、汽配等行业的8家商业公司,还有一些外地公司在镇江设立分支机构,非法从事融资业务。
“此类犯罪后果呈现延伸和扩大趋势,社会危害严重。”周绪平说,比如在受害人方面,具有极大的不特定性,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其中很多是老年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等,这些受害人本身经济状况不好,往往是动用一生积蓄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投资泡沫破灭,导致其日后生活保障受到严重影响。
镇江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众型金融犯罪形式日趋职业化、组织化和智能化。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金融机构人员参与作案现象比较突出,68人中涉及金融机构职员5人,另有3人为资金合作社负责人。这些人员具有丰富客户资源和专业经验,便于内外勾结充当资金“掮客”。如某银行职员孙某某为转贷获取高额息差,便以贷款转贷、投资理财、高息揽存等名义,非法吸收客户资金高达人民币8亿余元。
周绪平介绍说,还有一个特点是案发周期长,案件侦破难度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往往给融资过程披上合法外衣,犯罪手段隐蔽,有北京癫痫病总医院的犯罪嫌疑人还向投资者承诺畸高的回报率,运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引诱受害人上当,一般人很难发现背后的猫腻。
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高额利息以诱骗更多人上当,由于早期受害人有利可图,不到东窗事发时,往往不会主动举报,导致案发的周期历时较长。在42件案件中,案发时间多在两年以上,其中8起案件案发时间竟长达5年以上。
融资平台缺监管存隐患
对于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发的原因,周绪平认为,首先是民间投融资渠道狭窄,市场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由于受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对金融服务需求旺盛且日益多样化,但由于金融机构集中度高,银行信贷准入门槛高、手续复杂,导致资金供求关系失衡,融资渠道不畅。
另一方面,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能够保值增值的投资和理财方式十分有限,大量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需求急、总量少”的特点相契合,催化了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为涉众型金融犯罪滋生提供了现实“土壤”。
在受害人方面,主要是因为风险防控能力较弱,防范意识不强。周绪平介绍说,检察机关调研分析发现,相当一部分投资者缺乏专业的风险管控知识和手段,加上逐利投机心理较强,过分关注高额的利息回报,轻信熟人介绍和担保,遂将潜在风险抛诸脑后,对犯罪嫌疑人的资信评估流于形式,对投资风险失去正确判断,极易被犯罪嫌疑人包装的假象所迷惑,进而盲目跟风,很终落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圈套,导致血本无归。
周绪平表示,对融资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也为犯罪留下了空间。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金融体制和治理结构不完善,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正规机构之外的融资平台缺乏有效监管,致使非法融资中介大量成立,成为引发金融犯罪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对于自然人或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没有完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存在极大风险隐患。
建立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如何遏制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周绪平认为,首先应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管理制度,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规范相关审批手续,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领域。其次,应当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加强金融市场整顿,如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及时发现市场主体或个人账户异常的资金流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将非法集资活动消除在萌芽阶段。
“同时,切实做好对金融机构职员参与非法集治疗原发性癫痫很新的方法资行为的排查工作,强湖北治疗癫痫专业医院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与考核,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周绪平说。
此外,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对有非法集资苗头的,及时启动风险预警,重点防范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渗透,严格禁止银行职员参与民间融资。
“还应推进专业治理,强化金融领域司法保护。”周绪平说,一方面,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惩防力度,尤其在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和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长效协作联动机制,做到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强化涉众型金融犯罪风险研判,研究掌握涉众型金融犯罪的发案情况,积极探索和研究涉众型金融犯罪的作案手段、特点及规律,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促进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当然,还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周绪平说,应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并理性投资,及时披露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信息,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分清非法融资的敛财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有关职能部门也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警示教育,普及应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帮助社会大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识破金融骗局的能力。记者 马超 通讯员 马晶